此外,大众汽车金融(中国)有限公司也因违反了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营管局对其共处以30万元罚款。
第四十一条 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,向征信机构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,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,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,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则因违反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第40条规定,被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。同时,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7月31日。
此次公布的系列罚单中,涉及到两家银行机构,即渤海银行和民生银行。
北银消费金融是经银保监会首批批准筹建的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。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是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也是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的汽车金融公司。另据工商资料,大众汽车金融中国于2004年8月30日成立,注册资本40亿元。
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、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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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过失泄露信息;
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;
继6日公布的关于国付宝与联动优势的巨额罚单之后,8月7日,营业管理部再次公布一系列罚单,本次包括渤海银行、民生银行、北银消费金融等4家机构被罚。
根据信息公示,北银消费金融因违反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第40、41条规定,被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。与此同时,该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人民币4万元罚款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的为7月31日。
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;
营管局表示,中国民生银行因违反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、未按照规定核算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,且部分营业网点柜台内或存取款一体机内待支付券中含有残损券,对其处以16.3万元罚款。
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,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第40条、第41条内容主要涉及:
8月7日,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,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(下称“北银消费金融”)、大众汽车金融有限公司(下称“大众汽车金融中国”)因违反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被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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